刮痧疗法,起于民间,其确切的发明年代及发明人,难以考证。较早记载这一疗法的,是元代医家危亦林在公元1337年撰成的《世医得效方》。《世医得效方》卷二“沙证”(当时用“沙”字而未用“痧”字)一节说:沙证“古方不载……所感如伤寒,头痛呕恶,浑身壮热,手足指未微厥,或腹痛闷乱、须臾能杀人”,又说:“心腹绞痛,冷汗出,胀闷欲绝,俗谓搅肠沙,今考之,此证乃名干霍乱,此亦由山岚瘴气,或因饥饱失时、阴阳暴乱而致。”从这段后来看“沙”是指一种病证,具体他说“搅肠沙”就是指心腹绞痛、高热头痛、欲吐不得吐、欲泻不得泻、烦闷难耐、冷汗自出、手足发凉,能在较短时间内就可以致人死命的干霍乱证。很类似于现代医学所说的细菌性食物中毒、沙门氏菌属感染、乃至烈性传染病霍乱、副霍乱等病证。“沙”字在明代的医书里就都作“痧”字了。
对于“痧证”的治疗,除药物治疗外,在《世医得效方》里提到了3种外治法。
一是“近世只看头额上、胸前两边,有小红点在于皮肤者,用纸捻或大灯草,微蘸香油,灯上点烧,于红点上,峻爆者是。”是说瘀址病人,往往在头额和胸胁出现小出血点或小充血点(这大概就是把这些证候叫作痧证的原因),用纸捻或大个的灯草蘸上少量香油点燃,然后用火头直接淬到痧点上,火头爆出一声响即熄灭,再点燃去淬烧其他痧点。这就是后世所说的“淬痧法”。
二是“如腹痛不止,又用针于两下十指近甲,稍针出血即愈。”“两足坠痛、亦名水沙,可于两脚曲膝内两筋两骨,间刺出血愈,名委中穴。”是说痧证腹痛不止的,可以在十指尖放血,两腿沉重疼痛的,可以在委中穴处放血。这就是后世所说的“放痧法”,也叫刺血疗法或放血疗法。
三是“又法治沙证,但用苎麻蘸水,于颈项两肘臂两膝腕等处戛掠,见得血凝皮肤中,红点如粟粒状,然后盖复衣被,吃少粥汤或葱鼓汤,或清油个葱茶,得汗即愈”此皆使皮肤腠理开发松利,诚不药之良法也。”是说治痧证,可以用苎麻纤维团,蘸水在颈项、时臂、膝腕等部什进行“戛掠”。臭是刮的意思,《文选》卷12收入了晋朝人木玄虚的《海赋》,赋中有“戛严敖,偃高涛”句话,唐朝人李周翰注说:“戛,历刮也。”可见“戛掠”就是刮掠。直到刮出皮下出血凝结成象米粒样的红点为上,然后通过盖衣被保暖,喝粥、汤、茶等发汗,使汗孔刊行张、痧毒外泄。这就是后来所说的“刮痧法”,以后在明清的医学著作中,不仅继承了危亦林《世医得效方》在痧证及刮痧疗法方面的知识,而且大有发展。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痧证辨治专著,为清代康熙14年(公元1676年)郭右陶所撰的《痧胀玉衡》。该书对痧证的病因、病机、证侯分类、症状表现及治法用方,对刮痧、放痧、淬痧等的具体方法和适应证,皆有详细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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