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的基本概念是什么
阴阳,是中国古代哲学的一对范畴,是对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属性的概括。所谓“阴阳者,一分为二也”(《类经阴阳类》)。
阴阳最初的涵义是非常朴素的,是指日光的向背而言,朝向日光则为阳,背向日光则为阴。如《说文》说:“阴,暗也。水之南,山之北也。”“阳,高明也。”这时的阴阳的涵义是原始的、朴素的,仅指日光的向背,并不具备哲学上的涵义。以后随着观察面的扩展,阴阳的朴素涵义逐渐得到引申。如向日光处温暖、明亮;背日光处寒冷、晦暗。于是古人就以光明、黑暗、温暖、寒冷分阴阳。如此不断引申的结果,就几乎把自然界所有的事物和现象都划分为阴与阳两个方面。这时的阴阳不再特指日光的向背,而变为一个概括自然界具有对立属性的事物和现象双方的抽象概念。
阴阳的概念大约形成于西周。西周时期的诗歌中已有“阴阳”一词的多处记载,如《诗经大雅》中就有“既景乃冈,相其阴阳,观其流泉”的记叙。《周易》中的易卦由阴爻(--)和阳爻(─)组成。“--”表示阴;“─”表示阳。阴爻和阳爻分别以符号的形式标示了阴阳的概念。说明西周时期阴阳的基本概念已经形成。至西周末年,古代先贤开始应用阴阳来分析、阐释一些难以理解或不能直接观察的复杂事物变化的机理。如《国语周语》记载伯阳父用阴阳来解释周幽王二年(公元前780年)陕西发生的大地震,曰:“阳伏而不能出,阴迫而不能★烝,于是有地震。”他把地震的发生理解为大地内部阴阳两种对立的物质势力运动的不协调。
春秋战国时期,哲学理论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作为哲学理论的阴阳学说也逐渐形成。此时的哲学家们不但认识到事物内部存在着阴阳两种对立的势力,而且认识到这两种势力是运动变化的、相互作用的。阴阳的相互作用推动着宇宙中一切事物和现象的产生和变化。如《管子乘马》说:“春秋冬夏,阴阳之推移也;时之短长,阴阳之利用也;日夜之易,阴阳之化也。”《国语越语》说:“阳至而阴,阴至而阳,日困而还,月盈而匡。”说明四时与昼夜的更替,日有升落,月有圆缺,皆是阴阳双方运动变化、相互作用的结果。同时,哲学家们还认为宇宙万物都蕴含着阴阳两个相反的方面,阴阳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冲和之气是推动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根源。《周易》则把阴阳学说从哲学高度进行概括,指出:“立天之道,曰阴与阳”(《周易说卦》),“一阴一阳之谓道”(《周易系辞上》),把阴阳的存在及其运动变化视为宇宙的基本规律。可见先秦时期的哲学家们,不但认识到存在于事物内部的阴阳两方面的运动是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根本原因,而且认识到阴阳的相互作用、对立统一、消长转化是事物运动变化的基本规律,因而标志着阴阳学说作为古人认识世界的一种方法论的形成。
春秋战国时期,医学家开始将阴阳概念应用于医学理论之中。《左传昭公元年》(公元前417年)记载秦名医医和在为晋侯诊病时说:“天有六气,降生五味,发为五色,徵为五声,淫生六疾。六气曰阴、阳、风、雨、晦、明也。分为四时,序为五节,过则为★葘(灾)。阴淫寒疾,阳淫热疾,风淫末疾,雨淫腹疾,晦淫惑疾,明淫心疾。”成书于战国至秦汉之际的《黄帝内经》运用阴阳学说来阐释医学中的诸多问题以及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使阴阳学说与医学密切结合起来,成为中医学的重要思维方法之一。